危废鉴别的主要内容
点击次数:4205 更新时间:2017-05-18
危废鉴别的主要内容
危废鉴别危险废物系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废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征的固体废物。
危废鉴别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1、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由环评单位确认。
2、生产过程中,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危废鉴别确认:
(1)判定简单,各方无异议,可不用专业单位确认。
(2)危废鉴别单位组织专家审核鉴别方案,环保部门参会。参与论证的应包括行业工艺、环境工程、检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和人员。
(3)有资质单位进行采样和检测。
(4)危废鉴别结论只对当事企业有效。类似企业在编制危废鉴别方案时可以参考检测分析结果。
危废鉴别单位接受危废鉴别委托方委托后,编制危废鉴别方案。危废鉴别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待危废鉴别固体废物产生工艺流程、涉及原辅材料和产生情况的详细描述。
(二)与待危废鉴别固体废物有关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现状。
(三)危废鉴别项目的识别及识别依据。
(四)采样工作方案(含采样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
(五)检测工作方案(含检测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其中,环境污染案件危废鉴别的检测工作应以溯源分析为重点,对样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进行分析检测,以确定固体废物的名称、产生源和危险特性。
(六)检测危废鉴别结果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