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926209354
Product category
贵港土壤调查评估实验室有哪些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排放超标?谁对土壤污染监测数据负责?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义务?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此作出了规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国科控股中科检测是从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场地调查的机构,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相关活动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按照标准法规要求编制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方案、治理与修复方案。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前款规定的义务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是明确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方式。本条款从五个方面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定、更新、公开等作了规定;本条第二款从三个方面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规定。
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是确保真实反映土壤污染状况的前提和基础。
➤一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