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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规定》明确了儿童化妆品定义,即“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儿童皮肤娇嫩易损,化妆品功效满足基本需求即可。据此,儿童化妆品定义更着重于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满足儿童基本护肤需求的功效类别。同时;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进行安全评估时,在危害识别、暴露量计算等方面,应当考虑儿童的生理特点。
儿童化妆品成分检测|安全评估|毒理学试验-中科检测具有开展儿童化妆品检测,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包括申报与审评相关工作。
儿童化妆品检测类别与检测项目
产品类别 |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
儿童化妆品 | 常规项目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 |
重金属(汞、砷、铅、镉) | |||
理化项目(风险物质) | 二噁烷 | ||
甲醇 | |||
甲醛、游离甲醛 | |||
α-羟基酸、pH | |||
石棉 | |||
防晒剂 | |||
毒理项目 | 急性眼刺激试验 | ||
急性皮肤刺激试验 | |||
皮肤变肽反应试验 | |||
皮肤光毒性试验 | |||
功效评价 | 婴幼儿 0~3周岁(含3周岁) | 保湿、护发、舒缓 | |
儿童 3~12周岁(含12周岁) | 保湿、护发、修护、舒缓、滋养 |
儿童化妆品成分检测|安全评估|毒理学试验